巫溪县检察院“溪检·小桔灯”法治宣讲团将“法治年货”带给家乡的娃
2026/03/03 15:55 来源:重庆法治报 阅读:1.7万
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,巫溪县检察院莎姐“溪检·小桔灯”法治宣讲团的干警们在联络群里陆续发回消息:“孩子们对活动都非常感兴趣”“家长们都念叨,以后知道啥是强制报告了”“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们法治需求不太一样”……
这个春节,巫溪县检察院利用干警返乡契机,组织开展“携法归乡·护未成长”专项活动,用家乡话将专业的法律条文化作暖心叮嘱,为孩子们送上特殊的“法治年货”。
村委会会议室里设“微课堂”
在巫溪县古路镇龙坪村党群服务中心,青年干警刘瀚把普法课堂搬进了村委会会议室,台下坐着50余名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及其家长。
“同学们,如果有人欺负你,不管是哪种方式,都要勇敢地告诉爸妈或者警察。”刘瀚结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身心特点,以拉家常的方式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真实典型的案例,围绕“什么是性侵害”“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”“遭遇侵害时如何自救”等内容,向孩子们进行细致讲解。同时,针对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等场景,提醒孩子们外出或独处时,要警惕陌生人搭讪和熟人不当接触,引导他们树立安全意识。
除了通过情景问答与孩子们互动,刘瀚还特别提醒家长:“平日多陪孩子聊聊天,问问‘开心事’和‘烦心事’,法治教育不仅在课堂上,更是在每天的沟通里。”
院坝里举办“茶话会”
在青年干警宛雨佳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的家里,这个春节也格外热闹。身为法治宣传团的一员,她利用家庭聚会的契机,组织亲戚家的孩子们围坐在院坝中,共同了解自我保护的知识。
“来来来,趁着大家都在,我问你们一个问题。假设班上有人给你起难听的绰号或者组织小团体孤立你,这算不算欺凌?”面对问题,孩子们七嘴八舌地争论起来:“没有打人应该不算吧?”“被喊绰号会难受的,这怎么不算呢?”
讨论结束后,宛雨佳播放了一部普法动画。“欺凌不只是肢体推搡,言语侮辱、社交孤立等都属于校园欺凌。如果你是被欺负者,要立刻告诉父母和老师。如果你是旁观者,也不要沉默。”孩子们听后纷纷表示,对欺凌行为一定会勇敢说不。
“在自己的家乡,用亲人听得懂的方式讲法,反而更有说服力。”她满脸笑意地说。
公园里支起“普法摊”
春节期间,巫溪县柏杨河湿地公园里遛娃的家长络绎不绝。该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星星在公园里支起简易的“普法摊”,向往来家长、孩子发放宣传手册,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,并解疑答惑。
“叔叔阿姨,过年聚会多,如果有人逗孩子玩‘摸一摸’‘亲一亲’的游戏,当家长的一定要警惕,这很有可能是隐性的侵害。”张星星结合办理过的真实案例,向家长们讲解“强制报告制度”,告诉大家什么情况下需要报警、如何留存证据以及如何为孩子做心理疏导。同时,为孩子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、网络暴力以及如何自我保护。
“以前总觉得这些事儿离咱娃远着呢。”抱着孙女的赵阿姨感慨道,“今天听检察官一讲,咱当长辈的可得多留个心眼。”

干警宛雨佳为孩子讲解自我保护知识
从村委会到院坝,再到公园,此次“携法归乡·护未成长”专项活动突破了时间与场地的限制,是渝检护“未”法治进乡村的生动实践。(记者 张柳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