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

“双融行动”走进黔江两所院校:法治课堂为青春“划重点”

2026/09/08 14:31 来源:黔江法院 阅读:2909

近日,黔江法院联合舟白街道路东社区,先后走进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、重庆经贸职业学院,开展“学法明辨是非 守法护航青春”主题法治宣讲。此次活动由殷贤宏专委带队,刘圣杰法官担任主讲,结合两校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成长特点,围绕“知法守法”与“依法自护”两条主线,用案例故事和互动问答,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与校园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讲透讲活。

第一站·区职教中心:从“买手机”聊到“压岁钱”

9月4日下午,针对中职学生正处于青春期、易冲动的特点,宣讲以“年龄权责”为切入点,通过“15岁能不能自己买手机”“压岁钱该由谁支配”等生活化场景,解释民事行为能力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,同时引导学生了解自身享有的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基本民事权利。主讲法官结合真实判例逐一剖析:打架斗殴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,达到相应责任年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;校园霸凌不限于肢体冲突,言语嘲讽、社交孤立同样属于欺凌行为。在明确法律“红线”的同时,法官也重点传授了面对霸凌时的应对策略——保留证据、及时求助,让学生明白“忍气吞声”不是恰当的选择,法律同样是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。

第二站·经贸职业学院:成年人的法律“必修课”

9月6日晚,在经贸职业学院多功能厅的宣讲课堂上,面向大学生群体的内容更侧重“独立责任”与“风险防范”。主讲法官提示,年满十八周岁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享有完整权利的同时,也须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,“不懂法”不能成为免责理由。结合大学生高频社交、兼职、上网等场景,法官逐一剖析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:人际冲突中,轻微推搡可能面临民事赔偿,情节严重则涉及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,若自身遭受侵害则应依法报警维权;网络兼职需警惕“聊单返利”等帮信犯罪陷阱,切勿出借银行卡、电话卡;网络言行方面,以真实案例阐明网络诽谤同样构成违法,遭遇网暴可通过截图存证、平台投诉等途径依法维权。帮助学生既守住行为底线,也学会在权益受损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。

普法不“走过场”,校社院联动持续护航

宣讲现场互动踊跃,学生关心的问题既涉及“什么事不能做”,也聚焦“权益受损怎么办”。针对这些具体困惑,法官逐一给出应对建议,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。下一步,黔江法院将继续联合社区与学校,探索模拟法庭、面对面交流等更贴近青年的形式,让法治意识真正融入日常,以司法力量守护学子平安成长之路。(来源:黔江法院)

编辑:王寅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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